公安部刑侦局谈"保姆偷子案":刑法追诉时效应调整( 四 )

此案已立案未破案 , 无追诉时效说法

保姆何小平的行为跟以拐卖牟利为目的的人贩子还是有区别的 , 但这绝不代表对其行为可以放纵 , 不受刑事法律的追究 。 以自己抚养为目的拐走婴幼儿同样构成犯罪 , 应以拐骗儿童罪论 。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 ,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 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本案中 , 何小平以自己抚养为目的 , 其实施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不具有出卖的目的 , 或者说无证据证明何小平有出卖目的 , 因此对于何小平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不能以拐卖儿童罪评议 。 但何小平偷盗男婴 , 使其脱离家庭与监护人 , 其行为应当构成拐骗儿童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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