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校园欺淩 有关部门束手无策?只能以暴制暴?( 二 )

  无独有偶 , 另一起由校园欺淩引起的犯罪案件引起更大的舆论唏嘘 。 5月10日 , 江西上饶市第五小学内发生持刀伤人案件 , 一名学生家长因孩子受到同学欺淩 , 竟带着凶器亲自帮孩子教训对方 , 最终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

  三亚市教育局在事件发生後的情况通报中称 , 被刺伤的学生伤情稳定 , 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 半月谈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了解到 , 因双方都是未满14周岁的低龄学生 , 其行为也未构成犯罪 , 警方的意见是“不处理” 。

  “不处理”基本已成警方对待校园欺淩案件的惯常做法 。

  2018年以来 , 海南多市县发生校园暴力和欺淩事件 。 如白沙县元门乡中心小学1名五年级女生在校期间被打得满身淤青 , 打人者系同校6名六年级学生 , 均未满12岁 , 警方不予处罚;文昌县8名孩子掌掴1名女孩 , 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 对未满14周岁的林某等5人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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