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看点关注两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草案二审稿( 九 )

遗弃老人、篡改遗嘱……如此行为还能拥有继承权吗?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一审稿中就此规定了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对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伪造或者篡改遗嘱等行为 , 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明确将其列为继承人的 , 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

据悉 , 有的地方、部门和法学教学研究机构提出 , 规定这一制度是必要的 , 但应当进一步严格限定条件 。 对此 ,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二审稿作出修改 , 规定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伪造或者篡改遗嘱等行为 , 确有悔改表现的 , 才能予以宽恕 , 不丧失继承权 。

在口头遗嘱方面 , 草案二审稿规定 , 遗嘱人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 危急情况解除后 , 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 , 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相比一审稿 , 删除了“所立的口头遗嘱经过三个月无效”的期限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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