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征求意见:工资至少每月足额支付一次( 九 )
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 , 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拖欠被派遣的农民工工资的 , 由用工单位依法承担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 出现拖欠为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或施工任务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的 , 由发包单位依法承担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一)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的;
(二)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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