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工伤认定容易陷入死局( 二 )

“山西教师加班用餐时猝死人社部门4次认定不属工伤”一事在社会广泛关注下终有结果 。 8月9日 , 山西省稷山县人社局撤销原决定 , 对段晓康加班时在外用餐期间因病死亡的情形认定为工伤 。

然而 , 《法制日报》采访人员梳理发现 ,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 , 法院撤销人社部门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要求重新作出认定、但人社部门坚持不认定工伤的案例时有发生 , 而法院和人社部门就工伤认定认识不同的现象更是大量存在 。

接受《法制日报》采访人员采访的劳动法专家认为 , 基层人社部门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 , 应该予以尊重和履行 , 而不是任性地予以抵制;从更深层面上看 , 这是工伤认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文本滞后于工伤保险实践发展的体现 , 导致有关各方对工伤认定标准缺乏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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