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猪十条”来了!确保全市生猪保有量不低于400万头( 八 )

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保障

猪肉产品是“菜篮子”工程重要组成部分 , 事关民生 , 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 各区(市)县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 切实把稳定生猪生产作为当前一个时期重中之重的任务 , 抓好组织落实 。 承担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任务的区(市)县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 , 报市政府备案后组织实施 。 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 支持生猪生产发展 。 将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目标任务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 , 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 〔责任单位:相关区(市)县政府 , 市政府督查室、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有效期3年 。

附:成都市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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