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修改名称少了“承包”二字,有何玄机?( 四 )

增加项目审核规定 。 正面列举明确了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应当符合的条件 , 如经营项目明确、土地用途合法、有风险防范机制、符合当地产业布局、符合当地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 。 明确了负面清单 , 如不得在占用基本农田上挖塘栽树 , 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

增加关于风险防范规定 。 就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面积上限作出规定 。 由于各地差异较大 , 此次修改稿对是否普遍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未作统一规定 , 但对整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500亩以上土地经营权流转等风险较高的项目 , 强调必须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 。

增加了审查审核机构的规定 。 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农业农村、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农业专家等组成的审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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