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婚前病史要不要“坦白”?

文 | 新华社白阳、黄玥、曹典

21日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三审 。 对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索赔权、祖辈的隔代探望权、配偶婚前病史的知情权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 , 草案作出了回应 。

婚姻无效、被撤销无过错方有权索赔

据悉 , 目前司法实践中 ,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产生的经济纠纷主要体现为对同居期间取得财产的分割问题 。 但由于现行法律欠缺对同居期间取得财产的权属及分割的明确规定 , 仍存在同案异判现象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规定了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 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三审稿在此基础上增加一款规定 , 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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