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婚前病史要不要“坦白”?( 二 )

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亚兰表示 , 对婚姻无效或被撤销而受到损害的无过错方的法律保护和权利救济作出规定 , 反映出不仅要从法律原则上否定违法婚姻 , 还要通过法律责任的方式使用经济手段制裁过错行为人的立法取向 。 草案三审稿对无过错方利益的保护力度加大 , 也将弥补现行婚姻法对过错方惩罚较轻的现状 。

根据现行法律 ,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 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 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

“‘照顾无过错方’几个字过于抽象 , 主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 。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表示 , 新增加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之后 , 无过错方可以主动提出赔偿请求 , 法官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求来作出判断 , 指引更为清晰 , 也更能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 有利于尊重当事人意愿、惩罚过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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