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湖北省司法鉴定条例》颁布( 七 )

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

第八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符合规定的资金;

(二)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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