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拟规范“共享单车”:车辆运营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 )

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

《征求意见稿》中强调 , 运营企业要落实用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 对违规用户采取提醒、增加用车成本直至限骑、禁骑等方式 , 规范用户用车行为 。 推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及信用平台建设 , 实现运营企业信用数据与政府信用信息平台的信息互通 , 加强对运营企业和骑行者的信用监管 , 形成“以信用促服务 , 以信用治乱象”的激励惩戒机制 。

同时 , 运营企业应健全车辆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 建立绿色回收体系 , 鼓励企业与第三方专门机构合作对报废车辆开展绿色回收和循环再利用;企业退出运营前 , 应当向社会公示 , 退还用户押金及预付资金 , 并完成所有投放车辆回收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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