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拟规范“共享单车”:车辆运营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 )

鼓励企业推行免押金、实时退还押金等方式提供服务 。 收取用户押金、预付资金的 , 企业须按照有关规定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 , 实施专款专用 , 资金由银行存管 , 并公示押金与预付资金退还时限 , 及时退还用户资金 。

用户规范:骑车不得载人、加装儿童座椅

此外 , 《征求意见稿》中还对用户用车行为提出规范 , 用户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服务协议约定 , 爱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和停放设施 , 自觉维护环境秩序;不得违反规定载人 , 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做到规范用车、文明骑行、有序停放;未满12周岁的儿童禁止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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