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拟规范“共享单车”:车辆运营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六 )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

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cdjwysc@126.com ,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实施意见的建议” 。

二、信件邮寄

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北二路17号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处(邮编610041) , 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实施意见的建议”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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