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县」四川宜宾两企业家被抓捕羁押56天,历时两年将获国家赔(16)

2017年5月20日 , 水富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刘幕昭、李平批准逮捕时 , 两人已被水富警方刑事拘留35天 。

刘幕昭、李平被批捕19天后 , 即2017年6月9日 , 水富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对刘幕昭、李平批准逮捕决定不当 , 遂撤销原批准逮捕决定 , 同日将两人释放 。


「水富县」四川宜宾两企业家被抓捕羁押56天,历时两年将获国家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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