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县」四川宜宾两企业家被抓捕羁押56天,历时两年将获国家赔(18)

〖错误羁押〗

两人将分别获赔17692.64元

2018年8月20日 , 刘幕昭、李平以被错误羁押56天为由 , 向水富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三项赔偿请求:1、因错误逮捕导致赔偿请求人被羁押56天所产生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15945.44元 , 2、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3、为请求人消除影响 , 恢复名誉 , 赔礼道歉 。


「水富县」四川宜宾两企业家被抓捕羁押56天,历时两年将获国家赔

----「水富县」四川宜宾两企业家被抓捕羁押56天 , 历时两年将获国家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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