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教师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发布:可视情况要求学生面壁( 十 )

(五)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 , 或者经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 , 学校可以给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 。 对高中阶段学生 , 还可以给予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

学生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 , 学校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对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因违法、轻微犯罪行为但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 , 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 , 建议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

第九条 (强制措施)教师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或者违法危险物品的 , 应当予以制止、暂扣并通知家长 , 情况严重的 , 应当报告学校 。 暂扣的违规物品应当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 。 违法、危险物品应当予以没收或者报告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