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教师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发布:可视情况要求学生面壁(11)

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 , 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违规物品的 , 应当责令学生交出或者对其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

学生行为损害公共财物或者他人物品的 , 应当依法予以恢复原状或者赔偿 。

第十条 (制定校规)学校应当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 , 明确教师实施学生管理和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

学校制定校规校纪 , 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 。 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 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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