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部解读两个《意见》——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完( 四 )

——要减社会事务进校园 。 对城市创优评先任务 , 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对于教育宣传活动 , 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安排 , 不得重复安排 。

——要减报表填写工作 。 除国家统计局外 , 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批备案;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 , 须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 。

——要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 。 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 , 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 , 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 , 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 , 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

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 , 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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