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年前离职,约定好的年终奖怎么办?( 二 )

双方约定 , 若金某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 对完成本公司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 或者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 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金某的年终奖为6万元 。 然而 , 2018年6月10日 , 金某接到该风机公司法定代表人发送的短信通知 , 被告知其上班至6月底后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 并要求上交公司相关资料 。 金某接受了 , 但因工资、年终奖问题没有协商好 , 开始了自己的仲裁、诉讼之路 。

原来 , 金某此前已是外地一家风机公司驻温岭办事处的技术人员 , 双方先形成了人事关系 , 此后又与位于温岭的涉事风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 形成了双重的劳动关系 。

涉事风机公司表示 , 金某向两家公司提供的都是全日制劳动 , 劳动时间完全重合 , 其根本无法在同一时间为两家公司提供劳动 。 因此 , 与金某形成的劳动合同关系 , 涉事风机公司可以依法解除 。 金某认为 , 自己为了履行合同已经付出劳动 , 有权依据约定取得相应的报酬 , 遂要求用人单位按比例支付年终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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