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湖北出台18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 三 )

我省鼓励各级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 特别是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 , 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降低10%以上 。 小微企业新增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下降不少于1个百分点 。

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 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 2020年 , 省内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额不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 其中新型政银担业务贷款规模占比不低于30% 。

降低担保费率 , 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服务疫情防控的相关企业免收担保费、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 , 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 再担保费减半 。 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 , 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 , 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 , 符合核销条件的 , 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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