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用法保护自己@平安财险公司主张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 )
第5条 , 投保人出现逾期或提前还款的 , 保险人均有权要求投保人支付未付保费 , 投保人还款应按照保费、被保险人规定的相应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进行 , 保险人理赔后 , 保险人有权要求投保人支付未付保费、理赔款项、违约金、理赔及催收产生的费用 , 若投保人还欠第三方服务费、该费用的偿还顺序可在保费之前;
第6条约定 , 未付保费是指投保人借款发放之日起至理赔之日止支付的应缴保费 。
2017年4月25日 , 刘*与案外人重庆金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DY20170424009343《授信及借款合同》 , 《授信及借款合同》 , 约定:刘*向案外人重庆金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授信 , 案外人重庆金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同意向刘*授信并出借款项 , 《授信及借款合同》第一条1.1约定授信金额1014000元;第1.2约定授信期限为60个月 , 自2017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 , 出借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逾期情况、抵押动产的评估价格变化等因素随时调整授信额度和授信有效期 , 额度期限内 , 额度可循环使用 , 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是基于借款人委托符合出借人要求保证人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借款人与保证人签订了委托担保合同 , 保证人与出借人签署了保证合同 , 若保证人不再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 自其不再提供担保之日起 , 授信额度自动终止;
第二条2.1对借款发放进行了约定 , 借款人在授信有效期内可通过向出借人提交《额度动用申请表》申请借款;第三条关于保证保险 , 3.1出借人在发放每笔借款前 , 有权要求借款人以投保人的身份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人”)就该笔借款的偿还投僳个人借款保证保险 , 保险金额与该笔借款的本息合计金额相等 , 保单的被保险人为出借人 。 保险期间自借款发放时开始至该笔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全部偿还之日止 , 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 如果借款人逾期或发生其他保险合同约的情况 , 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出借人”)理赔 , 则借款人动用的其他借款所对应的保单项下 , 保险人会同时理赔 。
此时 , 本合同项下债权确定;3.2如发生上述个人借款保证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 保险人自向出借人赔偿保险金之起 , 在赔偿金额范围内根据《保险法》关于代位求偿权的规定行使出借人对借款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 该代位求偿权的范围包括出借入所享有的借款主债权、抵押权、质权及相关附属权益 , 借款人完全认可前述权益一并整体不可撤销地由出借人转让至保险人(不论借款人的授信额度是否已经用足) , 并承诺保险人行使前述代位求偿权时 , 借款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且无条件予以配合;
3.3 , 出借入可根据保险人的需要向其出其权益转让书 , 借款人对此完全无异议并予确认;3.4 , 借款人确认保险人取得上述代位求偿权或收到权益转让书时无需通知借款人 , 即使出借人今后主动发出通知 , 此类通知只需以电子数据方式发送至借款人在平安普惠APP上的注册帐户即可 , 而不论借款人是否及时登录该用户查询;
第四条4.1 , 对借款利息进行了约定 , 借款人根据不同借款使用方式向出借人支付借款利息:借款期限为36个月的月利率9.2% , 借款期限为24个月的月利率8.8% , 借款期限为12个月的月利率8.6% , 借款期限为6个月的月利率8.2% , 从借款实际发放日起(含本日)按月计算 , 每月利息金额=当月剩余本金金额×月利率(还款周期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息 , 月利率=年利率/12 , 日利率=年利率/360) , 至借款全部结清日止;
4.2 , 借款人就每笔借款需向出借人支付借款手续费 , 按照实际放款金额的3%收取 , 在借款发放日一次性支付;第五条对借款偿还进行了约定 ,
5.1 , 正常还款日:每月与每笔借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的日期为该笔借款的还款日 , 如果没有对应日的 , 则每月的最后一天为还款日 , 利息、本金、担保费用均应在该还款日进行支付;
5.3 , 关于借款逾期:借款人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 , 则视为借款逾期 。 (1)于还款日止 , 未缴或未缴足含担保费在内的当期应还款项;(2)于本合同到期日 , 或出借人依约宣布全部借款提前到期 , 在给予的合理期间内 , 未缴或未缴足含担保费在内的应还款项 。 借款逾期期间为自逾期发生日起计算至清偿日或代偿日止 。 借款人逾期而未发生保证人全额代偿的 , 出借人就逾期款项中的借款本金即利息部分自逾期之日起按0.1%每日计收逾期罚息 , 直至清偿完毕或代偿之日止 。 借款人逾期且发生保证人全额代偿的 , 担保公司就代偿款项自代偿之日起按0.1%每日计收代偿滞纳金 , 直至清偿完毕之日止;第八条关于违约责任 ,
8.1 , 合同双方均应縷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 , 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交通费 , 律师赞、执行费、评估赞、拍卖费、保管费、过户费等费用;
8.2 , 在本合同生效后 , 若借款人在借款发放成功前放弃借款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 债务人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 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债权人经济损失;
推荐阅读
- 【FashionGuruTB】Bottega Veneta推出全新配色经典编织皮革 AirPods 保护套
- 「整点鲜闻」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入极危的生物,世界仅存一棵就在中国
- 期货■武大金融系教授再次发声:全世界都是T+0,为何只有中国股市是T+1?这是在保护散户还是坑散户?
- 「Intel」竟有人篡改处理器骗保,Intel:将用法律武器维权
- 皮海洲▲保护投资者 金融委9天2次聚焦资本市场说明了什么?,活跃市场
- #北青网综合#吃红薯好处多你都知道吗?
- 『南极洲』近一半的沙滩或消失?海洋保护刻不容缓 | 新知
- 『』打好文物古迹保护战 检察公益诉讼在行动
- 「山合欢」云南糯扎渡保护区首次近距离拍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蜂猴
- 『蜂猴』云南糯扎渡保护区首次近距离拍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蜂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