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青岛市场监管局扩容33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

半岛网3月31日消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促复工保经营稳发展,今天上午,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新出台的《青岛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企业促复工保经营稳发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青岛市营商环境,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以下简称2.0版清单) 。
2019年共30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
2019年,市市场监管局借鉴上海、湖北等省市先进经验,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以下简称1.0版清单),将8个行政执法领域的30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纳入不予处罚清单 。清单倡导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坚持主客观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对主观上确属无心之失,客观上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提出“首过免罚” 。
该份清单施行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据此做出不予处罚案件180余件,分别涉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广告、食品标签瑕疵、明码标价内容不完善等4个领域 。惠及主体多数是中小型、科技创新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实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制度,有效避免了企业因无心之失导致信用受损、负担加重 。市场监管部门探索包容审慎监管,给企业减 “负”,受到了欢迎,“亲”“清”的政企关系更加和谐 。
扩容清单事项,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1.贯彻省、市决策部署,促市场主体活力 。为贯彻省、市抓好疫情防控,加快打造“三化三型”政府,进一步巩固形成高质量发展强势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用市场化的思路、法治化的办法提升监管效能 。在去年研究制定1.0版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基础上,升级出台2.0版清单 。该份清单既是市场监管部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优惠政策,也是优化政务服务、完善容新容缺容错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创新创业创造的具体举措 。
2.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促优化营商环境 。省委书记刘家义在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上强调:“要发起优化法治环境攻坚行动,坚持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健全‘免罚清单’机制” 。市委书记王清宪提出:“以市场化、法治化思维开展工作,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让企业放心投资、一心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制定出台2.0版清单,围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特别是对那些符合青岛市产业发展政策的新兴行业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以及处于初创期的企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减少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干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3.围绕疫情防控,促企业复工复产 。当前青岛市正值疫情防控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 。按照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依法履职,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针对企业复工复产的需要,进一步扩容清单事项,通过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落实“免罚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为复工复产提供更宽容的制度环境 。
2.0版清单主要内容及特点出炉
2.0版清单共涉及广告监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电子商务、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等11个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的33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是对1.0版清单的补充完善 。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不予处罚事项已扩展至63项 。
首先,坚持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即该罚的不能不罚,不该罚的一定不能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该条款是对不予处罚事项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2.0版清单侧重在处罚法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执法的社会效果,以及国家当前政策等诸多因素,坚持过罚相当,对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进行了详细表述,是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细化,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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