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疫情防控@第二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发布( 三 )


公共法律服务案例之三
勇担新冠肺炎死亡尸体解剖重任 助力临床救治
【关键词】
法医病理 助力临床救治
【案情概况】
抗击新冠病毒,是一场与时间赛跑的战役,及早清晰病毒的真面目,就能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在缺乏病理学检验的情况下,湖北省司法鉴定协会会长、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刘良教授带领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周亦武等人及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屈国强等人,经省市重视支持,于2020年2月16日起,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新冠肺炎死亡尸体的系统解剖 。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一共解剖了9具新冠肺炎死者遗体,并在《法医学杂志》上发表了世界上第一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尸体系统解剖大体观察报告》 。刘良教授团队经过日夜攻坚奋战,快速完成了其中3例的初步病理学诊断,从大体形态学、组织病理学等方面,揭示了新冠肺炎病毒侵害的组织器官的病理改变情况,对指导临床救治,患者死亡原因的判断,死亡机制的解释,尤其是判断直接死因、主要死因等,具有非常重要的贡献 。刘良教授团队的尸检和病理学发现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中新增的病理改变章节内容及重型、危重型病例的部分新增呼吸支持治疗内容提供了重要依据 。
【案例评析】
本案是司法鉴定人从病理学角度研究新冠病毒侵害的组织器官病理改变情况,对临床救治提供重要参考信息的案例 。新冠病毒作为一种新型病毒,通过遗体解剖进行病理学检验,能够认清病毒的真面目,通过病理学检验可以更加直接、客观、全面地发现组织器官的变化,了解病变特点,为临床诊断与用药提供准确方向和依据 。刘良教授团队对新冠病毒遗体进行解剖,并取得病理学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中新增的病理改变章节内容及重型、危重型病例的部分新增呼吸支持治疗内容作出了重要贡献 。
公共法律服务案例之四
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在疫情期间发挥突出服务和管理效能
【关键词】
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 服务和管理效能
【案情概况】
为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爆发汹涌之势,2020年1月15日,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出通告,广州率先建成“公法链”,全市鉴定机构统一接入,全市年约10万件鉴定检案全面实行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对外存、取证服务和管理新模式,同时全面停止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的纸质鉴定意见书,不再主动提供上门领取和快递送达服务 。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高效加密、防篡改,通过人脸识别技术确认承办司法鉴定检案的鉴定人、复核人身份,审核司法鉴定意见书文稿后签发 。司法鉴定人签名及司法鉴定机构印章数字证书由权威CA机构颁发,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生成后,委托人、使用人即可通过接收到的统一案号、校验码在“广州公法链示证平台”查询、调阅和下载 。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与纸质司法鉴定意见书同等效力,社会反响十分热烈 。
(一)多措并举,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通过手机即时人脸识别技术,签发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有效破解了鉴定人不实际参与鉴定,提前签名带来的鉴定人负责制得不到落实、鉴定质量得不到保障、执业风险得不到管控问题 。二是复核人复核司法鉴定意见书纳入即时人脸识别签批,从根本上解决了司法鉴定意见书复核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为司法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客观性、可靠性加了一把安全锁 。三是签发司法鉴定意见书实行一案一刷脸,增加了鉴定人的仪式感,强化了鉴定人的责任感 。四是破解纸质司法鉴定意见书查验不便,尤其是被篡改使用带来的严重司法不公和社会危害性问题 。五是应用区块链加密分布式存储等技术,全流程记录鉴定意见书文本上传、鉴定人身份识别、鉴定人签章、复核签发、电子鉴定意见书生成、以及委托人提取意见书与源文件哈希值比对查伪等步骤,为司法鉴定出现争议调查溯源提供可靠证据,对鉴定人、鉴定机构,乃至负责管理系统的工程技术人员都形成严格互相监督制约机制,从程序上防范各种风险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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