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疫情防控@第二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发布( 六 )


公证助力企业防范化解风险
【关键词】
合同 不可抗力 综合公证法律服务
【案情概况】
甲公司是广东省佛山市知名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前,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了外贸设备订购合同,合同总金额高达人民币1.03亿元 。由于疫情管控,甲公司无法组织正常生产,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公司交付有关设备,面临违约风险 。
焦虑之际,甲公司代理人到佛山某公证处寻求帮助 。公证处了解甲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和“企业一对一专项服务” 。公证员向甲公司代理人解释了合同法关于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可以免责的有关规定,并建议甲公司尽快按合同约定将因疫情防控导致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向乙公司通报,以减轻可能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 。根据甲公司的实际情况,公证员为其量身制定了一套不可抗力事件公证的“组合拳”方案,即“不可抗力公证+通知书邮寄送达保全证据公证+其他辅助证明材料保全证据公证” 。
依方案,公证处根据广东省、佛山市政府部门关于疫情防控有关公告中要求企业一定期限内不得复工的规定,出具了不可抗力公证书 。后应甲公司要求,公证员按程序对甲公司已生产设备情况和停工停产现状进行了保全,对甲公司向乙公司邮寄不可抗力公证书及甲公司不能按时履约的通知等证明材料的行为进行了保全,出具了多份保全证据公证书 。据悉,因及时通知和经公证的详实可靠证明,甲公司已与乙公司就免责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已经复工复产,正在抓紧生产,追赶合同进度 。
【案例评析】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众多企业不能按照正常进度开展生产活动,企业之前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无法顺利履行,这不仅影响到企业的商业信誉,使企业面临高额的违约责任及违约赔偿金,还会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发展 。公证机构从企业实际出发,依法发挥职能作用,为企业宣传讲解法律,引导企业依法理性解决纠纷,提供综合公证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强化了法治在经济活动中的影响力,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转贡献了力量 。
公共法律服务案例之九
公证服务企业异地签署合同
【关键词】
远程视频 签署合同 保全证据
【案情概况】
A公司是上海一家知名餐饮连锁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营业,陷入运营困境,急需D银行的一笔人民币500万元的贷款 。同样受疫情影响,该笔贷款的两位保证人B、C分别身处云南省和美国某地,无法赶回上海,即使立即赶回上海,也需要经过一段隔离观察期,所以短期内无法前往D银行当面签署相关保证合同和一系列材料 。在这一特殊情况下,D银行希望上海市某公证处提供法律支持,既能尽快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又能妥善地落实好必要的风控流程,保障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 。
上海市某公证处的承办公证员了解该案的实际情况后,立即着手设计办理公证的详细方案 。考虑到疫情期间的实际影响以及《担保法》对担保合同的相关规定,承办公证员认为可以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将相关当事人签署保证合同及有关材料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通过这一方式平衡当事人紧迫的现实需求和银行的风控管理 。承办公证员同时考虑到本案两位保证人身处云南省和美国,存在时差,在法律上确认视频时间需要格外注意,经与各方多次协调后,最终确定了公证的开始时间 。
2020年2月22日中午12时,承办公证员和工作人员一同来到D银行,由D银行委托代理人和A公司法定代表人等通过微信视频通话方式与保证人B、C进行远程视频通话 。D银行委托代理人通过远程视频完成了相关材料的核实,视频画面中的保证人B、C在担保合同的每一页上均签署姓名,并将签署后的页面向D银行委托代理人进行展示,D银行委托代理人在此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截屏操作,承办公证员和工作人员全程在场并记录了上述人员的行为 。2月24日,上海市某公证处出具公证书,本次保全证据公证顺利完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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