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疫情防控@第二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发布( 四 )


(二)网络平台推送,提高办案效能 。鉴定人不受地域限制可随时随地签发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系统自动向检案委托人发送统一案号和查询校验码的手机短信,实现司法鉴定意见书的签发和提取使用同步,破解了鉴定意见书领取或送达费时费力,特别是办案机关在办理时效性极强的“酒驾”、毒品鉴定时多次往返和长时间在鉴定机构等候及往返占用大量警力的问题;满足了诸如互联网法院等办案机关需远程提取或提供电子证据的新业态需求;逐步实现办案证据公、检、法、司等部门之间的无缝、可靠、机制化流转,真正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
(三)规范业务办理,提升鉴定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全国司法鉴定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结合广州市司法鉴定行业实际,在“广州公法链”中统一设定文书流转程序规则,通过人脸识别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权限控制等技术,监督鉴定人员在规定的流程范围、规定的职权范围处理鉴定事项,确保了所有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按照整齐划一的程序标准出具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规范了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有效地提升了司法鉴定质量及服务水平 。

【案例评析】
司法鉴定管理难一直是困扰司法机关和社会的难题,广州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区块链的战略部署,充分运用区块链、人脸识别和电子鉴定文书等新技术较好破解了司法鉴定管理的难题 。依托公法链技术的强大支撑,凶悍疫情面前鉴定机构和广大服务对象没有无奈按下鉴定活动“暂停键” 。通过这一创新模式办理了公安机关侦破酒驾、毒品、交通事故类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追查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4000多件,大大减少了人与人的密切接触、节约了办案人力和路途往返时间、降低了鉴定相关人员病毒传染机率,便捷、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和管理在疫情期间发挥了极为特殊的作用 。
公共法律服务案例之五
公证协助企业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行为
【关键词】
货物现状保全 送检验认证保全 微信聊天记录保全
【案情概况】
2020年1月,深圳某全球供应链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与某国企药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药企”)签订了关于采购两万件国产防静电抗菌无尘连体服的购销合同 。随后,供应链公司与国内某静电公司签订了相应的购销合同,要求质量达到国标,默认直接发快递到药企 。
2月,药企收到静电公司通过快递邮寄的连体服 。经核查,货物装箱杂乱差,无产品说明书、质量合格证等文件,疑似二手回收使用的防护服,质量差,实物与样品照片不一致 。药企请供应链公司做出相关情况说明,并协助办理退货 。供应链公司为药企补货后,与静电公司交涉退货事宜,静电公司坚称自己所发货物全部符合要求 。
供应链公司向深圳市先行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 。公证员对现场货物保存现状进行清点、拍照证据保全,并提议当事人请来国家检验认证机构将货物抽样送检,将抽样送检过程作拍照、签封证据保全,同时,将供应链公司与药企购销过程的手机微信群聊天记录做截图、录像证据保全 。清点、拍照、签封、截图录像完毕后,公证员及其助理和在场人员在物品登记清单和现场工作记录上签名,清点、拍照的物品交由供应链公司妥存保管,抽样样品经签封后由检验机构人员带走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
【第二批疫情防控@第二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发布】【案例评析】
本案是深圳市公证行业第一次为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行为、打击假冒伪劣防疫产品提供公证服务 。公证机构利用其沟通、服务、证明、监督等职能,及时介入、快速反应,在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及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中,积极落实中央有关文件要求,以其特有的方式,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护物资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既维护了企业的正当权益,又提振了企业复工复产的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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