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务院发布最新通知!事关新冠病毒检测( 二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 全国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迅速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 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 , 复工复产逐步推进、疫情境外输入压力不断增大、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解除 , 以及无症状感染者存在一定传播风险等情况 , 对新冠病毒检测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部分地区出现了实验室检测能力不足等问题 , 无法完全适应疫情防控需求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新冠病毒检测工作 ,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 , 提高检测能力
各地要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和检测需求 ,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建设 。三级综合医院均应当建立符合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标准的临床检验实验室 , 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能力;各级疾控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二级医院、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也应当加强实验室建设 , 提高检测能力 。对医疗资源相对缺乏、检测能力相对薄弱、疫情防控压力较大的地区 , 特别是陆路边境口岸 , 要选择1家综合实力强的县级医疗机构予以重点支持 , 实现县域内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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