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誉』券业风控“大课题”来了,券商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监管要求券商重点关注11项风险来

『声誉』券业风控“大课题”来了,券商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监管要求券商重点关注11项风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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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深圳 , 采访人员 覃泽俊)讯 , 财联系采访人员从多家券商处了解到 , 中证协近日向券商下发了《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的征求意见稿 , 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 。
本次《指引》中提出 , 券商应指定首席风险官牵头负责声誉风险管理工作 , 同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 《指引》还明确了员工薪酬绩效考核与声誉风险管理挂钩 。
有券商人士表示 , 本次《指引》给行业进行声誉风险管理变革提供了路径 , 推动券商主动提高自身的声誉风险管理水平 , 为行业良性发展提供了正向引导 。
声誉风险管理九大看点
中证协近日向券商下发了《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的征求意见稿 , 其中不少内容在证券行业内引起广泛关注 , 其中设立新闻发言人制 , 声誉风险管理挂钩个人考核等成为核心关注问题 。
看点一:券商声誉风险涉及五大方面
中证协在《指引》中表示 , 声誉风险是指由证券公司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证券公司股东、员工、客户、第三方合作机构、监管机构、媒体及公众等对证券公司负面评价的风险 。 《指引》明确了证券公司应在战略规划、公司治理、业务运营、信息披露、员工行为管理等经营管理的各领域充分考虑声誉风险 , 并防范声誉风险与其他风险类别的交互影响和转化 。
看点二:中证协强调券商必须实行声誉风险管理
中证协在《指引》的起草说明中强调 , 随着证券公司规模扩张、证券公司产品多样化、复杂化以及金融市场全球化趋势下 , 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日趋重要 , 且单一机构的声誉风险可能传导至其他机构 , 从而引发系统性风险 。
中证协认为 , 近年来证券市场声誉事件逐渐增多 , 随着互联网大潮涌进 , 新闻和信息传播方式发生巨变 , 舆情更多元化 , 隐蔽性增强、不可控性增大、交互性增加 , 对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
其次 , 证券从业人员声誉风险管理意识存在个体差异 , 部分从业人员声誉风险意识淡薄 , 对其内涵及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 , 出现把声誉风险管理与全面风险管理、业务发展等割裂开来的情况 。
看点三:由首席风险官负责声誉风险管理
《指引》中首次明确了证券公司应指定首席风险官牵头负责声誉风险管理工作 , 并应当保障首席风险官能够充分履职所必须的知情权 。
同时 , 中证协强调 , 证券公司应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或团队牵头履行声誉风险管理职责 , 并配备其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管理资源 。
看点四:建立新闻发言人机制
根据《指引》要求 , 证券公司应建立新闻发言人机制 , 由新闻发言人代表公司统一对外进行信息发布和沟通 , 针对新闻媒体和公众关注的公司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及经营管理行为 , 及时阐述公司正确的观点和立场 , 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 为公司和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
《指引》同时强调 , 证券公司可设置多名新闻发言人 , 至少一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证券公司应保障新闻发言人能够充分履职所必需的知情权及资源配置 。 《指引》明确了新闻发言人的任职要求: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媒介素质、专业素质 , 善于沟通、熟悉公司业务和经营管理全局、具备突发事件处置经验的人员担任 。
《指引》中规定 , 凡涉及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突发事件及敏感问题的对外口径 , 应按照公司信息发布流程由声誉风险归口管理的相关部门以及新闻发言人审核后发布 。
看点五:声誉风险管理挂钩个人考核
在制定高管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同时 , 《指引》对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也提出了要求 。 《指引》规定 , 证券公司应将从业人员声誉情况纳入人事管理体系 , 在进行人员招聘和后续员工管理、考核、晋升等情形时 , 应对从业人员的历史声誉情况予以考察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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