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小产权房”还能买吗?广州发文明确: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五 )


1.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
2.电子文档数据(电子数据及所有文档资料的电子版) 。
八、组织实施
各区人民政府是本次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责任主体 , 负责本地区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实施 , 具体工作由各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牵头 , 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共同参与 。 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日常工作 , 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 负责具体工作组织实施 , 落实业务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农村房屋建设 。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 。 区财政局负责将具体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 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 条件允许的地区 , 可将不动产登记收件网点延伸到镇(街)、村(社) , 集中受理登记申请 。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 各区要充分认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 集中力量 , 落实责任 , 建立有效工作协调机制 , 成立分管区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组 , 加快推进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实施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 , 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做好督导、协调工作 , 并定期主动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 , 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 明确责任分工 , 加强工作联动 , 共同做好“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
(二)政策保障 。 各区人民政府切实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 强化责任担当 , 积极主动作为 , 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确权登记政策 , 出台实施细则 , 确定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具体内容 , 明确补办相关手续的具体流程 , 对本行政区域内宅基地使用面积及地上房屋建筑面积的标准作出限定 , 对未覆盖村镇(庄)规划的乡村及时间界限作出统一认定 。
(三)经费保障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本次“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市级层面宣传、培训及市级层面成果质检入库工作 。 各区确权登记发证以及宣传发动等具体工作经费列入各区财政预算安排 , 除证书工本费、申请人自行提供高精度权籍调查成果产生的费用外 , 由各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的农村权籍调查、登记发证等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规范高效使用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 , 严格落实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工作经费 。
(四)宣传保障 。 结合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要求 ,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 , 各区人民政府应大力宣传“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 充分调动镇(街)、村(社)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 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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