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谁卖了我的房子?从一起案件揭开“套路贷”骗术( 五 )


上述《意见》也明确指出,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协助办理公证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
2019年12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52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
法院审理查明,该团伙以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为名,诱骗被害人在公证处办理赋予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售房委托、抵押解押委托公证,恶意制造违约事项,利用公证书将被害人房产擅自过户至该组织控制之下 。继而采用暴力、威胁及其他“软暴力”手段非法侵占被害人房产,通过向第三人出售或采用虚假诉讼等方式,将骗取的房屋处置变现,共骗取包括李淑惠在内的68名被害人的70套房屋,造成经济损失1.78亿余元 。
法院最终对被告人林国彬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51名被告人中有11人被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林国彬黑社会犯罪组织最大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区别于以往的显著特征是,组织拉拢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民警加入该组织,公证员为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破坏了社会诚信与国家法制建设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马新健说 。
副院长辛尚民表示,会尽可能地为受害人追回房产或挽回损失,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
“现在我老伴走了快一年了,这房子也快有信儿了,我就好好活着 。我活着,我儿子他就有个依靠,多大也有个妈好 。”案件宣判时,李淑惠曾对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说 。
几个月后,她身体状况好转,体重回升,说话也气足了 。新冠疫情耽搁了法院执行的进展,她期盼着,被套路走的房产早点回到自己名下 。(采访人员 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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