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文,一机多户遭严管!

6月8日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背景在于 , 移动受理终端、收款条码正在被跨境赌博等黑灰产业犯罪分子用以转移资金 , 表现在于买卖终端、移机、“一机多码”、“一机多户”等现象屡禁不止 , 虚假商户问题仍然突出 , 条码支付业务涉黑灰产业风险加大 。


来源:央行官网

央行发文,一机多户遭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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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

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 各分行、营业管理部 , 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 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 网联清算有限公司;各非银行支付机构:

为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 , 维护支付市场秩序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

(一)银行卡受理终端 。

1.生产与登记 。 每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一个终端序列号 。 清算机构应要求银行卡受理终端生产厂商(以下简称生产厂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强化银行卡受理终端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发〔2017〕21号)规定 , 采取密码识别技术等有效手段 , 确保终端序列号在出厂后不能被篡改 , 并向清算机构报送终端序列号、终端序列号密钥及对应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等收单机构名称 。

清算机构应建立生产厂商评估管理机制 , 并定期进行抽查 。 发现生产厂商未按要求生产银行卡受理终端、报送终端序列号登记信息 , 或存在协助收单机构违规开展移机、设置“一机多码”、“一机多户”等情形的 , 清算机构应对生产厂商采取限期整改、降低评估等级直至停止合作等措施 。

2.入网 。 收单机构布放的银行卡受理终端应具备定位功能 , 并采用密码识别等防篡改技术 。 收单机构应建立银行卡受理终端序列号与收单机构代码、特约商户(含小微商户 , 下同)编码、特约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小微商户为其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下同)、特约商户收单结算账户和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地址等五项信息的唯一对应关系 , 并在办理终端入网时一并报送清算机构 。 清算机构应制定终端入网登记规则 , 对收单机构报送的银行卡受理终端入网信息和生产厂商报送的终端登记信息进行核验 , 信息核验不一致的不得入网 。

因大型商超、综合便民缴费等特约商户业务需要 , 收单机构可建立终端序列号与特约商户编码等信息一对多或多对一关系 , 并将对应关系报送清算机构 , 由清算机构进行白名单管理 。 清算机构应定期核对收单机构的入网终端数量和登记终端数量 , 发现数量存在不合理差异的 , 应通知收单机构进行风险排查 , 并反馈排查结果 。 未反馈排查结果或排查情况明显不合理的 , 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

3.退出 。 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终止银行卡收单服务协议 , 或特约商户申请停用部分银行卡受理终端的 , 收单机构应及时收回银行卡受理终端 , 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银行卡受理终端注销信息报送清算机构;确无法收回的 , 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银行卡受理终端业务功能关闭 , 并及时向清算机构报送有关终端信息 。

自收到银行卡受理终端注销信息起至该终端按规定重新入网前 , 清算机构应停止为该终端发起业务办理转接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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