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标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T 24549-2009)


来源 |中国新能源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特有的燃料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动力电路系统、功能、故障防护和碰撞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气态氢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 然而 ,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GB 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2008,ISO 60529:2001 , IDT)
GB/T 18384.3-20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eqv ISO/DIS 6469-3:2000)
GB/T 24548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24548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低可然极限lower flammability limit;LFL
可燃气体可以在空气中燃烧的最低体积浓度值 。
注:氢气的低可嫩极限为4% 。
4 安全要求
4.1总则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机动车强制性标准要求(碰撞要求除外)和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特有安全特性应符合4.2-4.6的规定 。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整车外部应设有明显的标识车辆类型的警示标识 。
4.2燃料系统安全要求
4.2.1部件安装及防护
所有燃料系统的部件和连接管线应安装牢固 , 避免因汽车振动而导致损坏、泄漏等故障 。
所有燃料系统的部件都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 且不应放置在汽车的最外缘 , 压力释放装置(PRD)、排气管道除外 。
可能排出或泄漏出氢气的出口应远离可能产生火花或高热的器件 。
4.2.2 燃料加注
汽车燃料系统应包含能够保证燃料加注时切断向燃料电池系统供应燃料的功能 。
燃料加注口应具有能够防止尘土、液体和污染物等进人的防尘盖 。 防尘盖旁边应注明燃料加注口的最大加注压力 。 燃料加注口应设置在汽车侧面 。
燃料加注口应有消除汽车静电的措施 。
燃料加注口应能够承受来自任意方向的670N的载荷 , 不应影响到燃料系统气密性 。
4.2.3 氢气储存与供给
4.2.3.1储氢容器
储氢罐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车用储氢压力容器 , 在无国家标准之前 , 可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执行 。
储氢系统应有反映储氢罐内温度的传感器 , 能够反映罐内气体温度 。
4.2.3.2 过压保护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燃料系统中应设有过压保护装置 。 应有压力过高安全报替等措施 。 不允许发生诸如下游压力升高的现象 。
4.2.3.3 低压保护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燃料系统应设有低压保护装置 , 当储氢罐内部压力低于要求的压力时 , 其防护装置应能够及时切断燃料的输出 。
4.2.3.4氢气关闭系统
当系统发生氢气泄漏时 , 燃料系统应能及时关闭氢气总开关 。
4.2.4 氢气释放/泄漏
4.2.4.1车外释放
在启动、行车、停车、关闭等常规操作中 , 应保证释放、吹扫和其他溢出等情况下 , 跟氢气有关的危害不会发生 。
汽车排气时 , 不能导致汽车周围氢气浓度超过75%LFL 。
应在距离排气口100mm处气流中心线上进行测量氢气浓度 。
4.2.4.2 车内释放
乘客舱、其他舱中的氢气浓度应低于50%LFL 。
4.2.4.3 减压装置的放气
当发生故障或意外事故时 , 燃料系统需要通风放气 。 气体流动的方位、方向应远离人、电、点火源 。
放气装置应安装在汽车的高处 , 且应防止排出的氢气对人员造成危害 , 避免流向汽车的电气端子、电气开关器件或点火源等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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