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技术扩散速度放缓:表现、成因及经济后果( 四 )


(一)进入壁垒扼杀企业家创新活力
佩蕾丝(2002)曾经指出 , 每次技术革命带来的巨大的财富创造潜力 , 但充分挖掘这种潜力需要每次都建立一套完整的社会——制度框架 。 现有的社会——制度框架在支撑基于传统技术的经济增长或许适用 , 但却难以支撑新的技术条件下的经济增长 。 美国目前对新创立企业设置了越来越高的市场进入壁垒增加企业的进入成本 , 阻碍任何希望与大型企业竞争的小公司进入某行业 , 严重束缚了企业家的创新自由 , 剥夺了小企业参与创新活动的机遇 , 任何创办公司的人都会面临一系列法律限制和风险 。
过度监管迫使创始企业拜访不同的政府部门 , 无止境地填写复杂的表格 。 比如 , 要想在纽约开个餐馆 , 得与11个不同的市政机构打交道 , 这花费了美国人大量的时间和金钱 。 美国甚至把赚钱做慈善的孩子变成罪犯 。 随着监管范围的加大 , 监管机构也变得愈发庞大 。 比如 , 1995年至2016年间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预算从3亿美元增长到16亿美元 。 它们也变得更加主动 。 美国司法部已经运用1977年的《外国腐败行为法案》来质询在国外从事可疑行为的公司 。 该法案下的结案平均成本已从2005年的720万美元上升至2014年的1.57亿美元 。
过多监管不可避免地给小企业强加了难以承受的负担 , 因为合规需要很高的固定成本 。 Crain和Crain(2014)的测算表明 , 对雇员人数在19人以下的企业 , 联邦法规遵从的单个雇员花费是10585美元;而雇员人数在500人以上的 , 相应的花费为7755美元 。 美国系统的复杂性也对小公司不利 。 大型机构能雇得起专家 , 可以在这些法规的高山中循路绕行 , 《多德—弗兰克法案》很快被称为“‘律师和咨询师’的完全就业法案” 。 通用电气公司的税务部有900名雇员 。 2010年 , 它几乎没交税 。
小公司不得不花钱从外面请律师 , 且总是担心与国内收入署自相矛盾的条款发生冲突 , 新成立的公司受监管之苦也更深 , 因为它们的应对经验较少 。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给小型上市公司造成的负担尤其沉重 。 小企业非执行董事的薪酬比例已从立法前的每1000美元销售额5.91美元增加到立法后的9.76美元 。 2012年的《JOBS法案》免除了对小企业的一些更为繁复的法律要求 , 但美国创业公司和新上市公司的数量之低 , 仍然让人失望 。
进入壁垒一方面阻碍新企业的进入 , 阻碍创新发挥涓滴效应 , 另一方面 , 通过过度监管 , 保护既有企业 , 能为大公司带来短期利益 , 但是 , 这会让既有企业变得更加官僚化 , 缺乏创新 。 知名公司会扩大其处理公关、法务等后台部门规模而非创新部门规模 , 雇用高级经理来花时间谄媚政客、拉拢官僚主义者而非改善产品 。 监管最大的代价在于它招致资本主义的官僚化 , 从而扼杀了创业创新精神(格林斯潘和伍尔德里奇 , 2018) 。
相比上一代人 , 今天的美国人创办新公司的成本更高了 , 而且即便创业成功 , 也很难发展壮大 。 成立时间在5年之内的新公司在所有企业中的占比从1978年的14.6%下降至2011年的8.3% , 而企业退出的比例一直维持在8%-10%之间(Hathaway和Litan, 2014) 。 需要注意的是 , 在2008-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前 , 年轻企业的比例已经大幅度下降 。 新公司贡献的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例从1982年代的19.2%下降至2011年的10.7% , 这种下降在整个零售和服务行业无处不在 , 而高科技行业在2000年之后经历了新设企业和快速成长的企业大幅度下降 。 在私营公司持有股份的30岁以下人士的比例从1989年的10.6%下降至2014年的3.6%(戈登 , 2016) 。
总之 , 在美国 , 新企业的创业成本越来越高 , 这导致富有活力的年轻小企业在美国经济中的占比越来越低 , 而且企业家才能正越来越多地被用于政府公关、游说等非生产性活动 。 而在生产性领域 , 企业家的创新精神越来越匮乏 , 小企业既没有足够的激励去发现新创意 , 实施新组合;也无法沉下心去学习、引进和吸收大企业的成熟技术 。 这就导致小企业既不能在创新环节发挥主导作用 , 也难以推动技术扩散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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