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脉通|一次成功切除胆囊引发的诉讼大战:患者索赔169万,诉讼长达10年


手术谨慎“锦上添花” , 最好是“雪中送炭” 。
来源:医脉通
作者:刘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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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简单、成功的胆囊切除术 , 引发医患诉讼大战 , 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二审 , 赔偿比例从98%到无责任 , 从无责任到对等责任 。 历经10年 , 两次鉴定 , 最终医方赔偿18万余元 , 这个胆囊到底要不要切?
医脉通|一次成功切除胆囊引发的诉讼大战:患者索赔169万,诉讼长达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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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患者女性 , 1982年出生 , 2009年就诊于北京市某知名三甲医院门诊 , 门诊经超声检查 , 超声所见“胆囊大小形态如常 , 壁欠光滑 , 厚约0.3cm , 于囊壁上可见多发强回声结节 , 后方伴彗星尾征 , 大者直径约0.4cm 。 另于胆囊体部囊壁见偏高回声结节 , 大小约1.1cmX0.5cm , 基底部有蒂 。 ”诊断为“胆囊腺肌增生症、胆囊壁息肉样病变” 。
次月 , 患者在医方住院治疗 , 行腹腔镜胆囊切除术 , 术后病理标本检查报告诊断为“慢性胆囊炎 , 胆固醇息肉形成” 。
患者认为 , 所患疾病不是胆囊腺肌增生症 , 不应进行胆囊切除手术 。 医方术前诊断错误及错误手术给患者带来了巨大的身体创伤、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 。 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14243.47元 , 误工费:1159464.17元 , 营养费3000元 , 护理费7200元 , 住院伙食补助费200元 , 残疾赔偿金210120元 , 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 , 并且诉讼费及鉴定费由医方负担 。
医方不同意赔偿:B超检查显示胆囊有典型的彗星尾征 , 还有胆囊息肉大小约1.1cmX0.5cm , 根据超声显示诊断为胆囊壁腺肌增生症 , 胆囊壁息肉样病变;腹腔镜胆囊切除术手术治疗过程顺利 , 术后的病理回报 , 是慢性胆囊炎 , 胆固醇息肉 。 医方的医疗行为完全符合医疗规范和常规 , 不存在任何过错 , 患者的超声表现为彗星尾征 , 根据医疗常规完全可以诊断为胆囊腺肌症 , 不存在任何问题 。 而且胆囊息肉为1.1cm , 术后病理分析与术前的片子上的长度存在出入是正常的现象 , 超声诊断不存在任何过错 。
根据患者的病情 , 该胆囊腺肌症和胆囊息肉均具有胆囊切除术的指征 , 故医方给其实行胆囊切除术 , 积极正确无过错 , 不存在治疗上的错误 。 术后病理报告为慢性胆囊炎和胆囊息肉 , 由于胆囊腺肌症是慢性胆囊炎的一种特殊类型 , 故超声检查 , 术前诊断和病理报告并不存在矛盾 。 同时 , 术前根据胆囊息肉超过1 cm的情况进行手术 , 符合医疗常规 , 但由于胆囊息肉是胆固醇性的 , 在体和离体它的大小情况是会发生变化的 , 由其病理经过脱水 , 溶解等处理后 , 胆固醇盐会减少损失甚至消失 , 故病理回报显示的胆固醇性胆囊息肉的大小并不是该病变在体时的情况 , 手术指征的确定不能依据病理的报告来确定 , 更何况病理只能在手术后取得检材 , 才能得出 。 故手术指征只能依据术前的超声检查结果评价 , 故术前的超声检查显示的胆囊息肉和病理报告的胆囊息肉并不矛盾 。 医方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误诊更不存在误治 。 患者所述无需手术治疗的意见是完全错误的 , 因此我院不存在过错 , 患者胆囊切除完全是其原发疾病的自然转归 , 与医方的医疗行为无关 。
鉴定中心对此案作出鉴定意见:
(一)对医方诊疗行为的评价:

  1. 关于B超诊断:胆囊腺肌增生症的超声图像具有特征性的表现为:
(1)胆囊壁明显增厚 , 可达正常的3-5倍(正常为0.2-0.3cm);
(2)增厚的胆囊壁内有小的圆形液性囊腔;
(3)脂餐试验可表现为胆囊收缩功能亢进 , 而慢性胆囊炎和胆囊癌则收缩功能减低或丧失可助鉴别 。
经B超科专家会诊 , 分析认为:胆囊壁强回声及彗星尾征不具有特异性 , 慢性胆囊炎、胆囊壁胆固醇结晶等均可出现 。 本例患者胆囊壁增厚不明显 , 仅为0.3cm , 且胆囊壁内未见小囊样低回声 , 未做脂餐试验 , 故诊断胆囊腺肌增生症的依据不充分 。 此外 , 医方也未向患方充分告知B超检查可能存在误诊、漏诊等风险 , 病理学检查才是该类疾病的诊断学金标准 , 导致患方对疾病病情的理解、认识不充分 , 存在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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