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流财经支付行业的激荡二十年( 三 )


新流财经支付行业的激荡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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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 淘宝成立 , C2C开始普及 。 理论上 , C2C网站也可以接一个支付公司的网关 , 对接所有网上银行 。 但这C2C和B2C不一样 , 卖家是一个个完全不认识的个人 , 不是信用良好的大企业 , 如何让买家能信任他们 , 放心地给他们汇款呢?起初 , 买家在网上下了订单 , 然后也和早期一样 , 汇款给卖家 , 卖家收到钱就发货 。 但是 , 货值小的时候可以这样 , 但如果交易较贵的东西 , 买家就不敢轻易汇款了 , 毕竟卖家是远在异地的陌生人 。
淘宝于2004年推出支付宝 , 创造性地解决了两个陌生人之间的信任问题 。 方法是:支付公司为用户开立“虚拟账户” , 买家的钱支付过来后 , 就先由支付宝保存 , 然后通知卖家发货 , 买家收到货后 , 通知支付宝将钱打入卖家的虚拟账户 。 卖家可以从虚拟账户中将钱转回银行账户 , 但有些卖家以后还要买东西 , 就懒得转回来了 , 所以虚拟账户中开始沉淀资金 。 用户存在虚拟账户的资金 , 其实类似于预付款 , 支付宝会将其转存于自己的开户银行 。
早期的支付公司是网关 , 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监管要求 。 但支付宝发明了虚拟账户后 , 留存了客户资金 , 为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 有必要施以监管 。 2010年 , 央行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 正式履行对支付公司的监管 。 文件要求 , 客户留存在支付公司虚拟账户的客户备付金 , 要按要求存放到银行 , 不得挪用 , 由银行施以监督 , 利息由支付公司享有(支付公司:我们是中间商 , 但我们不赚差价 , 我们赚的是你的利息) 。 “清算—支付”二级体系变成了三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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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时 , 由于支付公司是银行的大额存款人 , 是大甲方 , 银行在支付公司面前其实比较弱势 , 并没有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 因此支付公司挪用客户资金、借账户洗钱等不法行为屡禁不止 。 这世界上最不靠谱的事情 , 莫过于让乙方监督甲方 , 可偏偏这种事情还特别多 。
以下是一种典型的有风险隐患的操作模式:
小王、小张两人均在某支付公司开有虚拟账户 , 同时各自有工行、农行的银行卡 , 并都将银行卡绑定了支付公司 。 同时 , 支付公司也在工行、农行开立有账户 , 存放客户备付金 。 小王从工行 , 通过支付公司提供的汇款服务 , 向小张农行账户汇款 。 那么支付公司可以这样操作:将资金从小王工行卡转至自己的工行账户 , 然后从自己的农行账户将资金转至小张的农行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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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 , 监管部门只能看两笔同行转账 , 看不出来是小王向小张汇款 。 本质上 , 支付公司自己虚构一次“跨行清算” , 完美地完成了支付圈搬运工的任务 , 这形成了一种倒金字塔型的结构 , 于是称为“反接” 。 由于搬运工绕开了央行的清算环节 , 存在洗钱等活动的隐患 。
线下之争
以支付宝等代表的互联网支付公司用户体验很好 , 逐渐占据了线上支付市场(远程支付) 。 而线下的现场支付 , 仍然是以现金和银行卡为主 。 因此 , 线上线下一开始泾渭分明 , 井水不犯河水 。
但是 , 线下的银行卡支付依然面临一些缺点 。 比如 , 有较高门槛 , 得先铺设POS机 , 每笔交易还有佣金 。 这对有持卡人是非常不友好的 , 而且对一些非常底层的小生意人来说 , 是非常不便的 。 首先他们不可能摆POS机 , 太贵 , 其次 , 每笔交易要收取佣金 , 佣金按监管要求有个比例 , 并且有个最低金额(比如5元、10元) 。 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小店卖2块钱矿泉水的话 , 如果刷卡交易 , 货款都不够交佣金 。 监管部门通过佣金率的设置(比如利润率微薄的商超行业降低了佣金率) , 但依然无法顾及到所有的小生意人(统称“小B” , 其实是类似于C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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