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王皇帝|郡县、酷刑、水德、焚书、坑儒,秦始皇全方位打造专权制度( 六 )


第四类 , 迁刑 。又称徙谪 , 即流放 。这是将有罪吏民放逐到边远地区的刑罚 。如秦王平息嫪毐叛乱后 , 曾将其舍人4000余家 , 徙迁余房陵 。三年后 , 吕不韦饮鸠自杀 , 其舍人被迁房陵者 , 亦非少数 。
【君王皇帝|郡县、酷刑、水德、焚书、坑儒,秦始皇全方位打造专权制度】第五类 , 赎刑 。这是以交纳财物赎罪 , 借以减免刑罚的一种变通形式 。在云梦秦简中 , 有赎死、赎宫、赎迁、赎黥、赎耐的记载 , 即从耐刑以至于死刑 , 均可用财物赎罪 。
秦朝的刑法严酷 , 刑种繁多 , 对于维护皇帝权威 , 巩固政权 , 起了积极的作用 。秦始皇在全国统一伊始 , 首先借 “五德”说从神化皇权、以法制强化皇权两个不同方面 , 加强中央集权制的统治 。这就是尚法的秦始皇所以“朝圣”邹衍 , 青睬“五德终始”说的原因所在 。
君王皇帝|郡县、酷刑、水德、焚书、坑儒,秦始皇全方位打造专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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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秦朝的文化专制政策:焚书坑儒 禁止私学
秦始皇在全国统一之后 , 实行中央集权 , 推行一系列法教政令 , 引起朝廷内一些人的非议 。这种不同政治主张的争论愈演愈烈 , 终于发展成公开的斗争 , 并演成震惊全国的焚书事件 。事情的引发还是围绕政治体制问题而展开的 。
关于秦朝实行何种政体问题 , 秦统治集团内部分歧严重 。前述早在秦朝刚刚建立之时 , 持不同政治主张的双方 , 曾经有过一番较量 。但是这种分歧一直没有消除 , 因而引发成公开的斗争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 , 在一次宴赏群臣的酒会上 , 仆射(博士之长) 周青臣盛赞立郡县 , 废分封 , 颂扬秦始皇的威德前无古人 。这时 , 博士淳于越指责周青臣为“面谀" , 认为不恢复分封制 , 就无法使秦的统治长治久安 。
李斯针对淳于越的言论 , 称述“五帝不相复 , 三代不相袭” ,自古因时代不同 , 治理方法也随之改变 。如今天下已定 , 法令统 一 , 儒生“不师今而学古” , 指责当世 , 惑乱百姓 。他们以私学诋毁法教 , 指摘朝政法令 , “入则心非 , 出则巷议” , 甚至造谣诽谤 。这种现象如不禁止 , 必将削弱皇帝的权威 , 臣下结成反对的派别 。
李斯议论的核心问题 , 即“私学相与非法教” , 有碍于“定一尊” 。于是 , 李斯主张禁私学 , 焚《诗》、《书》 , 实行文化专制的政策 。
李斯的建议包括:
一、除《秦记》、医药、卜筮、种树之类的书籍外 , 其余的史书和民间所藏《诗》、《书》、百家语等 , 一律限30日内交官府烧毁 , 逾期不烧即处以黥刑 , 罚筑城四年的苦役 。
二、凡议论《诗》、《书》的弃市 , 以古非今的 , 灭族 。官吏知情不举的 , 与犯禁同罪 。
三、禁止私学 , 愿意学习法令的 , 以吏为师 。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 , 并诏令付诸实行 。
秦始皇既然下令焚书 , 许多古代典籍付之一炬 , 其中六国史籍损失最大 。因为这类史书对秦“有所刺讥” , 又因主要藏于官家 , 自然不能幸免于难 。直到东汉班固作《汉书·艺文志》 , 由于这类史书存世甚少 , 以致所著录六国史籍寥寥无几 。
《诗》、《书》及百家语之类 , 因民间藏的较多 , 所以损失比史籍要小 。古代典籍经过秦火浩劫 , 损失不少 , 但是并没有全部被销毁 。事隔一百年之后 , 司马迁著述《史记》 , 书中征引、述及的古籍不下数十种 , 说明有些古籍还是保存下来了 。甚至被李斯斥为“私学”、指为“祸首”的诸子著作 , 也没有完全被烧绝 。西汉中期以至东汉初年 , 诸子文篇依然存世 。《汉书·艺文志》诸子类 , 还详列各书所存篇数 。这些书籍成为劫后余存 。
它们所以能保存下来 , 除了秦博士官所藏书籍不被烧之外 , 当时民间私藏禁书是重要的原因 。伏生壁藏《尚书》就是其中一例 。汉初废除“挟书律” , 许多典籍纷纷出世 , 大都是民间私藏的结果 。汉景帝时 , 鲁恭王广治宫室 , 也 从孔壁之中发现大量的古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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