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未被起诉的“第6名嫌犯”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22年未被起诉的“第6名嫌犯”》,来源是:新京报。//本文由热心网友[kaolpin] 投稿。

22年未被起诉的“第6名嫌犯”.www.jiangsulong.com//本文由热心网友[走不了啦~~] 投稿。


22年未被起诉的“第6名嫌犯”//www.jiangsulong.com//本文由热心网友[人事科长文] 投稿。来源是:新京报

22年未被起诉的“第6名嫌犯”

  今年5月31日,41岁的林志强从广东省揭阳市监狱大门走出,明媚的阳光把他照得有些蒙,以至于分别多年的父母见面说了什么话,他都记不起来。至此,历经一审死刑、终审死缓、5次减刑的林志强,终于重获自由。

  林志强入狱,源于22年前发生于揭阳市原东山区磐东镇的“1?13”抢劫杀人案,林志强被指控与同镇青年林锐坚、林卓淳、林卫东、林浩平、林晓明共同抢劫杀害一名送奶工。1996年1、2月间,“六林”中除林晓明被警方称为“在逃”外,依次归案。

  1999年,揭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其中林锐坚、林志强死刑;林卫东无期徒刑;林卓淳有期徒刑15年;林浩平有期徒刑12年;林晓明另案处理。2001年,广东高院以“林锐坚、林志强论罪应判处死刑,鉴于其不是直接致人死亡的凶手,可不必立即执行”,改判二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他3人维持原判。

  案件并未因终审判决尘埃落定。2017年,被警方称为“在逃”且在两份判决书均称“另案处理”的林晓明再次出现,其不仅否认参与“1?13”案件,且称自己回乡公开生活多年,从未有警方找过他。此外,5被告称遭刑讯、案件核心赃物不明等疑点,促使5人多年来坚持申诉。

  2017年9月至10月,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收取了申诉律师团提交的新证据。随后,广东高院对这起22年前的刑案立案复查。

  2018年9月22日,5位申诉人向广东高院递交了承办法官会见申请表及证据图示光盘。2018年11月,申诉律师团多名律师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虽然对复查结果尚无法预测,但广东高院开始复查此案,说明对新出现的第六人等证据体现出重视态度。

  2018年11月28日,第六名嫌疑人林晓明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至今尚未有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因“1?13”案件找过他。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