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未被起诉的“第6名嫌犯”( 三 )

1996年3月3日,揭阳日报对“1.13”案件的报道。受访者供图

  警方立即在当地展开大规模排查。经排查,警方将怀疑焦点集中到了本地男青年林浩平身上。据终结报告,时年17岁的林浩平系乔南村人,1994年曾因抢劫过往外地民工单车行为被警方查获,后因时年仅15岁,由警方教育后释放。警方发现,林浩平当时和一些同龄人“鬼混”在一起,常夜不归宿,行踪与经济状况均不正常。据此,林浩平在2月2日被警方带走调查。

  经突审,林浩平供认近段时间伙同林卓淳、林卫东、林锐坚、林志强、林晓明在五壁联南路附近抢劫过外地民工单车及钱物,并在1月13日晚在同一地点与上述5人抢劫杀害了杨明锐。随着林浩平的供认,其余5名嫌疑人除林晓明“在逃”外陆续归案。终结报告称,林锐坚、林卓淳、林志强、林卫东4人对各自在“1?13”案件中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不约而同”的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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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结报告详细描述了“六林”作案经过。

  1996年1月13日夜,6人“不约而同”来到乔西村林锐坚住处,至20时许到齐。林锐坚说,“最近无钱食点心和买香烟,连传呼机服务费也无钱缴”,其余5人亦均称无钱。林锐坚与林浩平提议抢劫,后由林志强提议至乔南村五壁联红土路动手,获众人同意。

  紧接着,由林锐坚分配作案工具。报告描述,林锐坚至屋内搬出2根镀锌管、2把刀、1支防暴枪、1副由林晓明放在林锐坚屋内的二节棍、2瓶催泪剂、棉芯绳及5顶头罩,分配后由6人分别持有。

  21时许,6人步行至案发地,分成两组埋伏在五壁联路中段两侧,林浩平、林卓淳拉起一条绳横在路间。约10分钟后,受害人杨明锐骑单车经过埋伏处,一场混乱的打斗旋即开始。

  报告显示,林锐坚首先冲上前用防暴枪抵住杨明锐腹部,要求其交钱,杨明锐随即反抗。紧接着,其余5人将杨围住,用镀锌管、刀、二节棍等工具实施殴打。最终,杨明锐被制服,摁倒在路边草坡上,但仍奋力挣扎。

  接踵而至的是捆绑。报告称,林志强持绳绑杨明锐手,林卓淳绑脚,杨明锐激烈反抗,林志强在用脚顶杨胸部过程中,因用力过猛,左脚后鞋跟撕裂后遗留在现场。随后,林锐坚从单车篮内拿出一条摩托车松紧带后,同林志强将杨脚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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