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未被起诉的“第6名嫌犯”(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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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未被起诉的“第6名嫌犯”

  2018年11月6日,林锐坚指着1996年“1.13”抢劫杀人案案发地,现已成为马路。新京报采访人员 卢通 摄

  送奶工被杀 五青年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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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1月14日清晨8时45分,38岁送奶工杨明锐被捆着手脚的尸体,让磐东这个潮汕小镇沸腾起来。

  揭阳市原东山公安分局磐东派出所1996年5月31日出具的《关于“1?13”抢劫杀人案的侦查终结报告及处理意见》(下称“终结报告”),杨明锐被发现于揭阳市原东山区磐东镇乔南村五壁联南路中段附近,尸体头、面部受伤,颈部及嘴被黑色羊毛衣勒住,手、脚被白色棉芯绳及青灰色的摩托车松紧绳绑住置于前胯。经法医鉴定,杨明锐系被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软物压迫口鼻致窒息死亡。

  终结报告显示,现场遗留一副二节棍、一只断裂的棕色皮鞋后跟以及奶瓶、编织篮等物,现场不远处涵洞内发现一件沾有血迹的灰色夹克衫。死者衣裤口袋外翻,身上没有遗留物品。“死者杨明锐身上被抢的只有现金,但数额不明……其衣、裤被外翻,说明系一起恶性的抢劫杀人案件”。

  这起恶性案件让“东山警方压力很大”——1996年3月3日《揭阳日报》刊发的《东山警方布网捕“狼”》这样描述警方的反应:案发后赶到现场的有时任东山区委委员兼区公安局长吴长强、磐东镇党委副书记兼磐东派出所所长黄耀林、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陈铁江、刑警大队长陈锡辉、副大队长黄奇山。在稍后成立的“1?13”抢劫杀人案专案组中,由陈铁江任组长,黄耀林、陈锡辉任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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