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退押金?先付6100元去仲裁!北航法学生将ofo告上法庭(17)

但此事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列举的这三种情形之中 , 原则上 , 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 。

不过 , 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据此认为仲裁条款必然有效 , 因为还要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中对于格式条款提出的限制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 , 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 格式条款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 , 其内容无效 。

王竹认为 , 具体而言 , 明知仲裁费6100元 , 却故意设置消费者维权障碍 ,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角度 , 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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