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 四 )

  从2019年1月1日起 , 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 , 到2021年组织3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 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 。 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 , 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 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 , 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 , 补贴标准提高至60%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六、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困难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 , 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 不足部分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 , 可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 积极引导困难企业转岗职工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 , 采取“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方式培养中、高级技能人员 , 培养期1-2年 , 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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