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友”行为风险多:馈赠行为是否有效?如何维权( 六 )

据报道 , 福建一男子回家 , 租了个女友见家长 , 男子父母给其“女友”两万元见面礼 , “女友”拿了红包却拒绝返还 。

拒绝返还馈赠的并非个例 。 此前还有媒体曾曝出:在武汉某网络科技公司工作的小王也曾“租友”回家过年 。 回家前 , 双方协议约定:如果女方收到男方家人、亲戚、朋友送的红包 , 两个人按六四分红 。 然而 , 两人从老家回汉后 , 其所租“女友”拒不返还 。

那么 , “租友”期间一方父母赠与行为是否有效?“租友”一方可以要回吗?对此 , 王雷认为 , “租友”期间 , 一方父母虽然不明真相给予财物 , 但这种赠与行为符合合同法规定 , 赠与合同有效 。

虽然赠与有效 , 但可撤销 。 王雷解释说 , 该赠与合同属于一方父母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 , 违背了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 依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 , 赠与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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