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拟规定:基因编辑研究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审批(20)

  研究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 , 批准研究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审查 , 审查批准后方可继续实施 。

  第二十七条 临床研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遵守伦理基本原则;

  (三)尊重受试者知情同意权;

  (四)研究方法科学、合理;

  (五)遵守有益、不伤害以及公正原则 , 保障受试者生命安全 , 亦不得对社会公众健康安全产生威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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