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面启动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八 )

北青报:办法也提到在工资总额确定中 , 国企目前的企业功能定位也体现不够 , 您能解释一下吗?

王林:北京的国企分为三类:一类是竞争类;一类是特殊功能类;一类是城市公共服务类 。 在过去以经济效益为单一指标的机制下 , 竞争类企业当然好挂钩 。 但对于后两类企业 , 就有些不太公平 。 尤其是对包括公交、地铁等在内的城市公共服务类企业每年都是严格执行工资指导线的中线来调整职工工资 , 也会导致这些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不高 。 此次改革增加了多个指示 , 对于后两类企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 在做预算时要科学选取指标 , 有可能会突破中线的调薪幅度 。 当然 , 对于主要由财政拨款来支撑的国企 , 政府部门还会下达一个调控目标 , 控制其过快、过高增长 。

北青报:此次改革中也强调了工资分配要与市场对标 , 此前的情况是什么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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