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商品的消费者一定受消法保护吗?专家答疑释惑(12)

因此 , 法院驳回郭某的诉请 。 郭某不服一审判决 , 上诉至东莞市中院 。 二审同样认为郭某如此集中的购买行为 , 不应认定为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规定的消费者 , 开庭后当庭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称 , 知假买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规范市场、提高产品质量的作用 , 但以牟利为目的的知假买假已经脱离了其原本的意义 , 应当区别处理 。 对于食品、药品消费领域 , 购买者明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仍然购买的 , 其主张惩罚性赔偿的 , 法院予以支持 , 但以牟利为目的购买的除外 。

2015年 , 职业打假人刘某花10万元购买海参 。 之后他以所购海参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为由 , 将销售商、生产商等诉至法院 , 要求返还购物款 , 并给予10倍赔偿 。 一审法院以刘某为职业打假人为由 , 判决不支持10倍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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