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滇银行女支行长骗5800万 银行不赔两受害人吞黄连( 二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被害人云南省农业机械总公司和被害人云南教育基金会在二审中针对本案事实和定性提出的相关意见 , 经查与本案查明的事实和法律的相关规定不符 , 均不能成立 , 依法不予采纳 。

富滇银行女支行长诈骗五单位5800万元 被判刑13年

判决书显示 , 雷钫 , 女 , 1968年6月19日出生 , 云南省玉溪市人 , 汉族 , 大学文化 ,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海源北路支行原行长 , 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 因本案于2016年6月26日被逮捕 。 现羁押于昆明市看守所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雷钫犯合同诈骗罪一案 , 于2017年9月14日作出(2017)云01刑初200号刑事判决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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