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收购缙嘉现四大违规 董事长吴桂谦等吃警示函( 八 )

关于对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吴桂谦、张伟、张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吴桂谦、张晨、张伟: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等规定 , 我局近期对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或拉芳家化)及并购标的上海缙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缙嘉)进行了现场检查 , 发现你们存在以下问题: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

一是2017年8月28日你公司在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的情况下 , 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134.39万元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前期支付的印花税及财经公关费用 , 上述费用不属于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 二是你公司董事会未按规定对2017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核查 , 未对2017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及时披露 。 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第十一条等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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