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延青:澳大利亚“协助和访问法”—— 双重标准的又一次例证(15)

这也难怪新美国(New America)智库监控和网络安全政策主管Sharon Bradford Franklin指出:“协助和访问法”对美国来说事实上是“加密后门中的后门”(these powerful new tools could help provide the United States with a back door to an encryption back door) 。 虽然澳官员数次在媒体上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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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和访问法”对信息共享有严格的限制 , 但澳大利亚知名媒体《金融评论》(Financial Review)在今年2月一篇“对五眼的恐惧笼罩澳加密法”(Five Eyes fears rise over Aussie encryption laws)的报道中指出:大多数专家均认为“协助和访问法”里有足够的漏洞(loopholes)可以让其他四个国家借助这部法律 , 绕过其国内人权、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限制 。

四、双重标准本质

“协助和访问法”到底是“合法、合理、合乎比例、可落实、技术上可行” , 还是对通信产品或服务安全性的严重威胁?相信行文至此 , 已经可以有个基本的判断 。 此外这部法律还直接暴露出美国及其盟友赤裸裸的双重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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