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与市政府23年诉争:千亩滩涂被收回未获补偿( 七 )

然而 , 渔溪镇政府的这份报告提交上去后 , 村民们的补偿诉求仍未得到解决 。

最高法不支持再审 , 认为补偿问题可向市政府反映解决

请求市政府撤销《通知》的诉求被驳回后 , 后岐村村委会变更了一个诉讼请求——“请求予以行政补偿” 。

2013年9月24日 , 村委会根据上述诉求 , 再次向福州中院提起诉讼 , 获得受理 。

福州中院一审认为 , 后岐村村委会未经行政裁决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 , 违反定程序 , 应予以驳回 。 后岐村村委会不服 , 提出上诉 。 福建高院则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上诉 。

“打了20多年的官司 , 我们就是想讨个说法 。 ”黄宣金说 , 当年和他一起维权的老人陆续去世 , 他现在成了唯一还活着的人 , 带着年轻一些的村民继续申诉 。

福建省高院驳回上诉后 , 村民们把希望寄托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

2018年12月24日 , 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裁定 , 认为后岐村村委会提起的诉讼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 对于其再审申请 , 不予支持 。 关于涉案滩涂补偿的问题 , 后岐村村委会可以继续按照福建省高院(2010)闽行监字第11号通知书告知的渠道 , “向福清市人民政府反映解决” 。

“即使司法程序上超过时效 , 但事关民生 , 福清市政府的补偿义务一直没履行 , 村民有权利继续反映、要求市政府履行法定义务 。 ”后岐村村委会代理律师潘祥灿认为 , 从最高法的裁定书可以看出 , 后岐村村委会的起诉虽然被认定“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 仅是暂时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滩涂补偿诉求 , 但获得滩涂补偿的权利并未丧失 , 行政机关依法予以补偿的行政义务也并未消除 , 市政府应对收回滩涂证的行为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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