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年报审计现四宗违规 亚太会计师所吃警示函( 九 )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 。

三、其他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一)签订业务约定书前未执行前后任会计师沟通程序 。 检查发现 , 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发函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 , 晚于业务约定书签订时间2017年11月13日 。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

江苏新闻

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第七条的规定 。

(二)未对重要参股公司的财务报表执行审阅程序 , 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权益调整 。 仁智股份持股 6.68 %的参股公司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7年度经审计后净利润为125,107.12万元 , 其他综合收益-318.15万元 。 你所未对重要参股公司的财务报表执行审阅程序 , 未按权益比例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 , 少计提资本公积21.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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