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年报审计现四宗违规 亚太会计师所吃警示函(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 我局于2018年对你们执行的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智股份”)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 。 经查 , 我局发现你们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 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充分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 也未执行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

2017年度仁智股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32万元 。 年报审计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为27.38万元 。

仁智股份与新增客户大庆国世能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齐齐哈尔油气田井下作业服务业务合同 , 并与大庆市开拓者工程勘探有限公司签订施工业务转包合同 。 该笔业务毛利率为7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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